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公司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公司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203人
二、资助金额
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2600元。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三、评审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被认定为公共管理公司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一般困难、比较困难或特别困难学生标准;
7.积极参加学校和公司组织的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五、评审程序
1.院系评审。公司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下达的指标,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学籍比对工作的基础上,并根据民主评议小组得分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排序,进行国家助学金档次分配,确定初审名单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2.学校审核上报。学生处审核后,将受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再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和资助信息系统审核结果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复、备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是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使其安心在校学习的有力举措,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关怀关爱。
2.规范评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规范开展,不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审因素。
3.严格审查。公司将对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对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初审/王晔 复审/李芳 终审/刘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