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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公司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9-22 点击数:

公共管理公司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定办法

根据《Kaiyun体育下载在线官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国家助学金: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资助名额:具体名额以我校资助中心下发名额为准。

二、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不在10%以内,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记录;

(3)是否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4)是否党员

(5)是否积极参与活动

(6)所获荣誉

(7)其他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1)为上一学年贫困生;

(2)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须应控制在评选范围内的25%以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记录;

3、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

(1)是公司本学年贫困生;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金额

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分三档,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助学金将按十个月发放)。

四、公示审核

院系按照我校资助中心分配名额评定出受助人员并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受助学生完成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批工作,最终提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其他

1、自公布之日实施本办法

2、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公司资助管理中心所有

公共管理公司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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