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公司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53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Kaiyun体育下载在线官网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认定申请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对在公司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认定为贫困生(资格审查见注意事项第4条)。
二、认定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班级对贫困学生的认定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实际在校学生的20%。
2. 9月27日下午四点前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贫困生名单,电子稿发到邮箱:ggy201617@163.com。名单必须按照学生的贫困程度排序。
3.各班级要建立困难学生档案,由生活委员专人管理。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在院系贫困生认定名单公示结束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校审核:
(1)由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核实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附件1),并附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加盖扶贫办公章。
(2)《扶贫手册》和《脱贫明白卡》的复印件。
5.9月27日前,各班级完成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公示等工作,并在10月1日前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工作。
四、监督管理
为切实做好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院系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电话:0371—86535105,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本次认定工作客观、准确。
此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和各院系将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公共管理公司
2016年9月22日
附件
公共管理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切实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Kaiyun体育下载在线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日制在读普通本专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1、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为一般困难学生(贫困生)。
2、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在校期间的学费,为特别困难学生(特困生),尤其要把以下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1)、孤儿;(2)、单亲或残疾人家庭;(3)、贫困边远山区的家庭、人口多、家有重病人、在读学生多家庭;(4)、城市下岗职工家庭;(5)、军烈属家庭,低保家庭;(6)、遭遇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的家庭;(7)、其他特殊困难情况。
三、认定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实行班内民主评议和院系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认定结果实施公示。
四、认定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开学时,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贫困生认定通知,结合本办法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
2、建档立卡户直接评为贫困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在各院系贫困生认定名单公示结束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校审核:
(1)由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核实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附件1),并附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加盖扶贫办公章。
(2)《扶贫手册》和《脱贫明白卡》的复印件。
3、其他同学先在班里提出书面申请,由班长汇总并建立相关学生档案信息。
4、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班级不参与贫困生认定的50%学生组成,小组成员必须由班级投票选出,以班长为组长,学生党员、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组成,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不得有参与认定的贫困生。各班须将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统计上报院系资助中心备案。
5、正式评议。在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由班长主持,评议小组阅读班里同学递交的申请。然后根据同学们的申请描述和平时对他们的了解,进行投票。采用“4+3+3”这种方法,所谓这三部分指的就是“申请书匿名投票占40%,申请书与人相结合占30%,学生本人情况占30%”,最后大家根据这三轮投票选出真正困难的学生,然后由可以回避利害关系的学生干部或者学生党员进行唱票。如果班级有不同的方案,可以以书面策划的形式交到院系办公室。在院内领导老师的批准下,班内同学均无异议的条件下,此班级可以采用新的方法。
6、上交认定结果:班长或主要学生干部将认定结果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之后将本班认定的贫困生按照困难程度进行排名,并且评议小组在上交的名单上签字,最终确认无误之后将名单以及初步认定的贫困生申请书上交至院系。由院系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5天的名单公示,无异议之后将名单上交至校资助中心。
五、后续管理
1、院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纸质档案以及电子动态信息管理档案,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载相关信息。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要进行及时登记,以便日后助学金调整以及其他资助。
2、公司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采取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有一定的惩罚措施。
六、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公共管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