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院各班: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统计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数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关于统计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数据的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28日,统计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建档立卡户学生数及五保、低保、孤、残、单亲、军烈属、优抚等学生数。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年度经过我校贫困生认定的学生;建档立卡户学生指在当地扶贫办或政府建立贫困户电子信息档案,并获发《扶贫手册》的家庭子女。
二、 材料报送
请各班生活委员认真填写“公共管理公司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由生活委员于2016年1月3日前(含)将表格电子版报送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ds064631@163.com。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2015年12月25日